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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四中关于租住教工宿舍楼的规定

 

为解决我校教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教工宿舍楼住房五套价格调整为五楼每户 3.6 万元,其它楼层每户 3.8 万元。同时面向本校教职工租赁,租赁费五楼每户每月 210 元,其他楼层每户每月 240 元。租房户须遵守学校宿舍楼管理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缴纳水、电、暖等费用,除非调走或交款居住,中途不得退租。凡租房户学校不再同时另安排其他宿舍。即日起凡我校教职工均可以个人和联合租赁的形式报名租赁居住。报名地点:校工会。各月租赁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各报名户在买房优先、已婚教工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按报名先后顺序选房入住。

 

昌乐四中

200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