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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
一、师德: ( 100 分)
1 、服务宗旨的落实及工作态度(由学校组织民主考评,通报到处室,满分 50 分)。
2 、遵守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和言传身教(由各处室、年级报职员所在处室考核,满分 50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3-5 分,有多种情况累计扣分。
( 1 )言谈不文明,有损教职工形象。
( 2 )家庭出现吵闹现象,影响校园气氛。
( 3 )违章用电用水,破坏学校公物,挪用公物,借物不还,自己所管的设施损坏严重、损坏学校公物及绿化环境有损坏。
( 4 )违反其它学校规定教职工应该做到的或要求学生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考勤: ( 100 分)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由处室教务员由年度考核上报教导处,教导处连同学校考勤核实后再通报到处室。)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多种情形累计扣分。
1 、旷职半天以下扣 10 分,半天(含半天)以上一天以下扣 20 分,一天扣 30 分。
2 、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扣 10 分 / 次。
3 、迟到早退扣 5 分 / 次。
4 、病假一节扣 1 分事假一节扣 2 分。
5 、工作时间串岗扣 10 分。
6 、开会迟到、早退扣 5 分 / 次,请假扣 10 分 / 次,无故缺席扣 20 分 / 次。
三、技水水平及发挥情况 (由职员所在处室考核,满分 60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分,多种情形累计扣分:
1 、对所属工作不熟练或对使用工具性能不熟悉耽误工作者扣 5 分 / 次,因此造成重大影响的,扣 15-30 分。
2 、不使用的工具不能精心维护及简单地维修者扣 5 分 / 次,造成学校工作混乱扣 10-30 分。
3 、学校的校产校具有私借、保管不力甚至造成损坏浪费者扣 10 分 / 次,并承担损失物资的赔偿责任。
四、工作完成情况 (由各处室、年级报职员所在处室,考核满分 140 分)
有下列情况者扣分,多种情况累计扣分:
1 、没有完成工作,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扣 5-15 分 / 次。
2 、工作拖拉、推诿,为教育教学服务时推三阻四、对师生反映的有关教学、生活方面的问题漠不关心扣 10-15 分 / 次。
3 、对分工任务完成质量较差 , 以及与其它部门协作性分工合作不力者扣 10 分 / 次。
4 、对工作有弄虚作假,态度恶劣,情绪消极等情形扣 5-10 分 / 次。
5 、未按规定的程序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5-10 分。
五、附加分:
1 、处室在本学期中获校级、校级以上奖励,处室所有成员分别加 5 分、 10 分;个人在本学期中获校级、校级以上奖励,分别加 10 分、 15 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量化分和结构工资外,引起严重后果者事业单位考核为不合格或解聘:
( 1 )不服从分工、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公务、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闹矛盾影响工作者,扣量化分 100 分并扣三个月结构工资。下年度结构工资不能进入前二档,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 2 )不接受学校合理工作安排,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扣量化分 80 分并扣三个月结构工资。下年度结构工资不能进入前二档。
( 3 )承担工作因可预见而末预见或工作马虎出现人为事故,除承担经济损失外,扣量化分 60 分并扣两个月结构工资。下年度结构工资不能进入前二档。
( 4 )工作的懈怠拖拉,影响学校的工作进程,有一次扣量化分 30 分,二次扣量化分 60 分并扣当月结构工资。
( 5 )无故旷职半天至 1 天者,扣当月结构工资;无故旷职 1.5 天至 2 天者扣两个月结构工资;超过 2 天的扣半年结构工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考核范围:
全校职工(含临时工)
考核办法:
1 、各处室每月将考核结果填入职员考核登记表。
2 、量化分数为 400 分。学期结束后,由教导处统计处考核结果。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成绩化为三等。
3 、全校职工统一按《考核细则》量化打分,按 3:4:3 比例划分一、二、三等实绩。
4 、量化分数为值日领导检查与各处室主任根据平日表现量化相结合。
5 、量化结果由各处室主任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处室保存,另一份报教导处,期末统一汇总量化实绩,并张榜公布,量化实绩作为下年度结构工资发放、评优、晋级的依据。
昌乐四中
2006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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