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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教职工队伍的精干、高效和优化组合,形成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 的通知》(潍发 [2003]4 号文件)和《昌乐县 < 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 》及《昌乐县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校长负责制
第一条 校长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职责和权力
一、校长的任职条件
思想政治觉悟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管理科学知识,具备《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校长的选聘
校长由县教育局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确定后,由县教育局聘任。
校长聘期 3 年。届满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县教育局每年对校长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履行校长职责或严重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县教育局提出解聘意见,报上级干部管理部门,予以解聘。校长空缺,再按有关规定另行聘任。
三、校长的职责
(一)校长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并根据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规划和要求,制定任期责任目标,设计学校总体工作规划,提出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
(二)校长的全部工作必须围绕着增强学校综合实力下功夫。要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校长要致力于教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拟定并实施学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指挥畅通、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学校工作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系统;建立起新的内部管理体制并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提高和发展。
四、校长的权力
校长是学校 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一)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中层干部的聘任、待聘任、试聘任和不聘任;
(二)聘任副校长;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提出对教职工的奖励和惩处(超出权限范围的需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根据学校财力和实际需要,决定经费使用和工资分配;
(五)根据工作实际,有权提出或修订学校重大规章条例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学校发展状况,有权决定对某些部门或某些事情的特殊处理措施。
第二条 校长与教代会
一、校长的工作必须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校长至少每学年一次向教代会汇报学校工作,定期收集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根据学校实际予以处理,对无法解决或暂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予以说明。
二、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牵动全局工作的规章制度,由校长提出,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条 校长与学校党支部
一、学校党支部负责搞好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进行思想政治领导并协调其关系,校长必须从全局工作的高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党支部、工会、团委的工作。
二、学校党组织应保证和监督校长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校长在办学规划、人事安排、重大财务开支、教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上要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校党政联合办公,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工作原则,配合默契、和谐共事。
第二章 教职工聘任制
第一条 教职工聘任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实行全校所有岗位全员聘任,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实行教职员工聘用聘任制,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二、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聘任制,校长聘任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教职工,形成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的机制。
三、实行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之间的双向选择,优化人员配置。
四、学校每年要对中层干部、教师、职员、工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第二条 副校长的选聘
一、参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会管理、群众威信高,学历达标,年龄男不超过 45 周岁,女不超过 40 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现任副校长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聘任程序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确定后由校长聘任。
三、聘任期限
每届聘期为 3 年,届满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副校长职责或严重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由校长提出解聘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解聘。
第三条 中层干部的竞聘
一、参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学历达标,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现任教研组长,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现任学校中层干部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一般从教研组长或现任中层干部中聘任。
二、竞聘程序
根据有关编制标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由校长办公会拟定中层部门的设置,报县教育局批准。符合学校中层干部参聘条件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由校长推荐,经资格审查,确定参聘人选,并张榜公布。由学校组织对参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组织参评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发表竞聘演讲,由评委进行评议打分。根据评委评议分( 25% )、民主测评分( 50% )、校级班子评价分( 25% )之和排出名次,确定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张榜公布,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聘任期限
每届聘期为 3 年。届满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中层干部职责或严重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由校长提出解聘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级部主任一般由中层干部担任,由校长聘任。
第四条 级部、中层部门与教职工的双向选择
一、级部主任、部门负责人和各级部、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必须在级部、部门与教职工的双向选择开始之前,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并予以公布。
二、参聘人员在明确级部主任、部门负责人和人员编制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交“昌乐四中教职工应聘志愿书”,由级部主任、部门负责人按其顺序志愿予以聘任,交校长办公会审查同意后,学校予以公布。聘任工作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参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填交聘任志愿书,逾期不交或不按规定填写,或所有志愿均未填报者,均视为拒聘。对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停发工资,上报县教育局作自动退职处理。
(二)现在教师岗位参聘人员,既可参加教师的聘任,也可参加职员的聘任。现在非教师岗位的原教师身份的参聘人员,在各顺序志愿中是否填报教师岗位由个人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自行确定。行政干部的兼课聘任也由行政干部本人填写兼课志愿书,由级部聘任。
(三)为保证骨干教师在三个年级的合理分布,学校将规定在同一学科的某些人员不得在同一个级部中聘任,各级部在聘任时要按规定聘任学科骨干教师。
(四)级部、部门对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 1 年,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情况,聘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在规定的任期内,聘任双方均不得终止聘用和任期,如有特殊情况,则必须报校长批准。
(五)级部、部门与教职工的双向选择,每学年进行一次,但所聘人员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每学年的聘任人员必须由原聘人员的 60% 以上组成。
(六)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学校领导班子组成、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定编之后,聘任工作先由三个级部主任聘任,然后,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面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在聘任选择中,将不分教师、员工,不分教务、总务,一律根据聘任志愿双向选择。
(七)在聘任中,若校内教职工缺额或无合适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后,可向社会招聘,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由学校自行支付。
(八)教职工聘期为 1 年。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由级部主任或部门负责人书面向校长提出解聘意见,经批准后解聘。
第五条 教研组长,由校长聘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由级部主任聘任;其它部门的班组长,由部门负责人聘任。
第六条 落聘人员安置
一、待岗人员可以自行联系单位调出,自落聘之日起两个月内找到新单位的,由学校将其各种关系转出。
二、没有申请调出或两个月内未找到新单位的待岗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待岗培训,时间一个月,培训结束后可以参加试聘岗位的竞聘。
三、拒不参加待岗培训或待岗培训后没有被聘到试聘岗位的落聘人员自当日起停发一切工资及福利,并按管理权限将其档案转交县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按市场机制推荐再就业。
第七条 几类特殊情况
一、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规定,凡符合规定的提前离岗条件,男年满 52 岁、女年男 50 岁(截止到 12 月 31 日前 出生),提前离岗,列聘任范围之外。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离岗期间只发本人档案工资,不影响政策性增资,仍计算教龄、工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参加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其它福利待遇随本校在聘教职工。
二、每年教职工聘任前,符合离岗条件的教职工可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名参加流动岗位工作,学校视其情况安排一定的临时性工作。被聘到流动岗位工作的教职工除了可以参加当年的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其他待遇同大龄离岗教职工。(只限当学年度)
三、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坚持工作,经本人书面申请,并交验县医院证明,学校批准,列聘任范围之外,其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产或临产女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一年度内列聘任范围之外,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每月发档案工资,其余休假另行规定。
五、当年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以后同其他教师一样,参加竞争上岗,上岗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将由夫妻关系、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聘任为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或安排在人事、财务等岗位上。
七、实行选聘制后连任三个聘期(或任期)以上的中层以上干部,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被解聘(或免职)的,可享受低一级的待遇。在本单位任职满三个聘期( 9 年),由于身体、条件等原因落聘的,享受低一级的职务的待遇。
八、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要归校参加教职工竞聘,否则要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归或未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辞职,学校上报县教育局,按规定处理。
九、经学校研究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自费进修学习者,一般 1-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不经批准,视为自动辞职。
第八条 学校党支部、工会、团委等组织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聘任结果的处理
聘任分为在聘、落聘、解聘和拒聘四种情况。被聘用人员即为在聘人员,在聘人员落实岗位结构工资。未被聘人员为落聘人员,落聘期间不能评优和评聘职称,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注明“落聘”,落聘人员第一年发档案工资的 70% ,第二年仍落聘的发档案工资的 50% ,连续三次落聘的,档案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按市场机制推荐就业。应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因被单位解除聘约为解聘,解聘人员按落聘人员对待。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聘为拒聘,对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停发工资,并在退还学校规定的有关费用后予以辞退。
教职工聘任过程中如出现人事争议,先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交由县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章岗位目标责任制
第一条 岗位目标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工作岗位都要结合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确定岗位职责和责任目标,所有工作岗位的职责内涵必须覆盖学校工作的全部外延,达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工作规范;所有工作岗位的责任目标必须与学校总体目标相一致。
二、通过落实工作常规,加强约束监督、制定绩效考核评估方案,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责、权、利,并最大限度地使责权利挂钩。
三、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各个不同性质岗位特点,对各个岗位的在岗时间区别要求,从事教学的教师在规定办公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班主任则要落实关键管理环节上的到岗检查制度,职员工人则根据工作要求和岗位特点划定作息时间,并要建立早晚轮班制度,值班时间系岗位职责要求范畴。
四、岗位职责要求内的工作任务要按质按量完成,必须不讲条件地工作到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要加强对岗位职责要求的具体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估,每个岗位的每项工作规范、工作要求都必须有相应的督查措施和考核评估方式,切实做到人人抓落实,事事有检查,岗岗都考核。
第二条 学校内部管理机构主要责权的界定
一、教学管理。由教导处、各级部共同管理,教研组、备课组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并具有除教学宏观决策工作之外的最后决定权。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明确学年学期教学工作重点、目标和具体要求,确定各项教学常规、督查各项常规的落实情况,搞好教学经验的总结推广。保障教务、实验、图书阅览、各类考务文印、报刊订阅等教学服务工作。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由教导处主管,但涉及学生的招生录取、转退休留、插班借读必须报校长批准并定期在校长办公会通报。
二、德育管理。由政教处主管。各级部、各班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工作的副校长分管。政教处为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其职能包括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学生常规,组建学生德育档案,领导级部、班级的德育工作,搞好学生的品德评定,负责学生的奖励惩处。监督检查评估各级部、各班级的德育管理工作并建立各次检查的日、周、月、学期汇总公布制度。在自习纪律、午休晚睡、两操一课、文体卫生、自行车管理上要强化规范,全面负责。
三、学生生活管理。学生宿舍由政教处负责管理,具体安排学生住宿,负责宿舍纪律、宿舍卫生的检查评比。总务处负责宿舍的房屋维修,并提供床铺、卫生用具等物资保证。伙管室应重点抓好食堂,保证生活质量,按时向学生提供质优价廉、卫生可口的饭菜,同时为广大教职工提供生活方便,创造条件,尽可能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财务管理。实行月份、学年预算、决算制度。万元以上开支每学年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开支实施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随机发生的要在下一次教代会通报。
五、物资管理。由总务处主管,主要包括全校物资的调拨配置、购置变卖、物资全员管理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损坏丢失物资的维修与索赔。车辆管理、大型基建项目的承包和大型物件的购置实行招标制度。
第三条 应该明确的几个岗位关系
一、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对级部的教学工作有直接指挥权,但涉及教师工作的变动、学生学籍的变化等一些具体事务性工作应通过或会同教导处及级部进行。
二、教导处负责对教学的宏观调控、督导及日常事务和协调各教研组的工作,对教学工作的领导主要通过级部实施,年级备课组的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由级部负责。级部抓班级教学,主要通过班主任和备课组实施,级部对年级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教研组对学科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三、部分科室的工作要接受双重领导,但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一个,如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要接受级部主任的领导,两操组织要受政教处领导,在各项体育工作的档案管理上要接受教导处的领导,作为教研组,其主管部门仍然是教导处;班主任的主管单位是各级部,但也必须服从政教处的管理。
四、级部工作。规范检查、评估、考核本级部在岗人员的工作,并按学校的规章条例,确定对各年级备课组、班级及个体的奖惩提出初步意见。级部应当十分注重自身建设,全力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必须在学校及其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安排下,按照学校的总体计划开展工作,在教学指挥、德育工作、自习纪律、两操两休、文体卫生等诸方面加强常规管理和过程管理。同时积极支持和配合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级部应当十分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注重整个教育教学过程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的养成,在对级部工作的评估上,学校将从常规管理和教学质量两个方面予以衡量。
第四条 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管理体制的几个说明
一、学校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体制,除特殊状态下领导不搞越级指挥,群众不搞越级请示,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因处理不当而越级请示要以事故论。
二、任何一个岗位的同志都要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要不断创造性地拓宽新的工作外延,努力为学校发展多做工作,做好工作。避免拈轻避重、见易上、见难退,遇到问题绕着走的不健康的工作作风。
三、任何一个岗位尤其是领导干部岗位都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研究解决自己分工之内的工作,请示汇报工作必须拿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能把问题逐级上推。
第五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安排、检查、考核室内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 、根据学校制度规定和工作需要,协助校长组织安排有关会议议程,会前搜集情况、资料,供会议讨论研究。
3 、根据领导意见和有关会议决定,及时组织草拟文件、发布通告、通知;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稿。
4 、当日签报、送阅上级机关及外单位来文,按照校领导对文件签批意见,做好文件传阅、回收归档工作,并负责对保密文件保密情况的检查和随时回收上交及其它档案管理工作。
5 、根据校领导的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负责节假日值班安排。
6 、负责接待和安排外单位来校参观访问,根据要求组织情况介绍。
7 、主持室内会议,安排、总结办公室工作。组织全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8 、办理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 、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单位的全部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有关的资料。
4 、负责办理档案的借阅,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5 、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工作,为教学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6 、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过期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7 、负责对本校处室组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8 、完成领导和业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教学管理工作
1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计划;负责拟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对教学的课程设置、调整,提出意见供校长参考。
2 、每学期开学前,拟定好课程设置意见,报请校长批准;按教学常规组织教学,负责全校老师的安排;负责课程表的编排以及教师平时的调课;负责安排作息时间表。
3 、建好管好在校学生的档案。安排好每学期学生课程的考试、考查日程,组织教师命题、监考、阅卷、打分、排队、张榜等工作。组织好中考、会考工作。
4 、学期初要写出教务工作计划,学期中要搞好教学常规检查,学期未要搞好教务工作总结。
5 、负责订购、收集各科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采购、供应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
6 、保管教务工作档案(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研计划、教学经验、教师进修和教职工档案)。
(二)教材供应工作
1 、负责教村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的购进,并保证及时供应。
2 、组织教材及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校际之间交流和相互调整余缺。
3 、负责教材和教参的保管,严格发放制度。
(三)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 、各类图书、资料的订购、保管、借阅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 、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制度。
3 、负责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积极研究并推行教务工作的科学管理,定期召开有关人员会议,研究日常工作。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务工作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组长职责
1 、负责制定本组的教学、教研和科研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随时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本组的教学经验。
2 、组织教师精心钻研教材,加强集体备课,检查备课质量,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子。
3 、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根据教学实际,确定各年级备课组和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并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
4 、负责组织和审核本组教师期中和期未的考试命题(指本校出题时);认真严肃地组织评卷;实事求是地分析教学质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教学工作。
5 、负责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通过以老带新,结对子和同龄人相互学习、竞赛等合作教学形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6 、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和评课活动及科研、各项竞赛活动。
备课组长职责
备课组长在级部主任、教研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备课组的活动,努力提高本年级学科的教学质量。
1 、组织本备课组教师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学期初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检查教师执行落实计划情况。
3 、组织领导教师精心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组织集体备课,不断提高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
4 、积极领导本备课组教师大胆探索教学改革,根据本学科特点,大胆进行教学改革,认真写出经验总结,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5 、认真搞好单元考试的命题工作,统一标准,认真组织评卷,实事求是地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搞好单元总结。
6 、负责组织本学科课外研究小组的辅导工作。
7 、组织观摩课和听课评析,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评议课堂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
8 、学期结束时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要谈透,并写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下一学期提供有力的参考。
班主任工作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生活和健康,把班级培养成方向明确、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热爱劳动、遵守纪律、艰苦奋斗、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坚强集体,使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能得到健康发展,成为德才兼备的一代新人。
(一)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德育教育和班级建设
①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制定本班教育工作规划。
②进行理想、道德、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认真上好班会,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包括文明礼貌教育,学生守则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劳动教育,热爱集体教育,良好行为习惯教育等。
④选拔、培养、使用班级干部,并充分发挥每个班干部的作用,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学生锻炼自己的组织管理才能,帮助教育学生干部搞好团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和互相支持。
⑤指导团支部,领导班委会开展好各种活动。
⑥认真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探索新的教育规律,讲求方式方法,改进班级工作。
2 、教学
①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奋的学习精神,严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
②培养全班良好的学习风气,使全班同学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③协同本班科任教师,互通情况。分析本班学情,改进教法,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习成绩。
④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全面完成学习任务。
⑤抓好优生培养和补弱纠偏工作。
3 、体育卫生
①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
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注意学生的视力保健,预防近视眼和降低近视率。
③指导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美化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常规工作
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做好班级工作记录,积累资料。
③抓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④根据学校统一布署,对学生进行教育工作。力争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
⑤认真负责地写好学生操行评语,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⑥组织好学生的评优工作。
(二)班主任的必备素质
除应具备教师的素质外,还应在下述方面加强修养。
①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②热爱教师职业,热爱学生,热心班级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荣誉感。
③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才能,兴趣广泛,知识渊博。
④教学经验丰富,成绩优良,在学生中享有威信。
⑤有坚强的意志,高尚的品格,比较成熟的生活经验和开展班级工作的办法。
政教处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规程》,组织实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协助校长制定、实施管理工作计划,负责拟定管理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
3 、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定期组织学生的品德评定,组织各种德育教育活动。
4 、定期检查班级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德育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全校各班级的卫生管理工作和一日常规的督查、评比。
6 、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
7 、负责对学生的养成教育。
8 、负责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
9 、组织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军训活动和校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
10 、对学生的其他教育管理工作。
总务处工作职责
学校总务处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后勤服务部门,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范围包括:
一、负责全校校产管理及教学用品供应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调拨配置、购置、维修各种物资、设备和教学用品,建好各种物资档案,确保学校财产的合理使用。努力做到库房物品条理,配备齐全,供应及时,服务周到。
二、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各项财务进行审计与监督,落实财务预算、核算制度,为学校整体工作的统筹安排提供详实的财务资料。努力做到依法理财,精打细算,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三、做好学校各项基建工程的勘查、考察、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并加强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防护、工程审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规划、预算准确,精心施工,按时完工。同时做好校内各项基本设施的维修与保护,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作。
四、负责全校的饮食住宿、取暖防暑及水电供应等方面的管理与协调,不断提高和改善师生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强化落实每周饭菜谱制度,努力做到洁净卫生,饭菜多样,营养丰富,味美价廉。
五、搞好学校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努力做好增收创收工作,立足市场,拓宽渠道,广开财路。
六、负责对学生的劳技教育及对木工组、电工组、伙管室等部门的管理,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分工明确,责权清楚。
第六条 岗位目标考核
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常规过程管理规定和两学期期末成绩考核;职员每学年结束写出个人总结,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委会评议考核;中层以上干部每学年结束,依据个人分工、职责,写出述职报告,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评议考核。
第四章岗位结构工资制
第一条 工资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工资分配应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坚持教职工的工资分配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工作业绩挂钩。
二、工资分配应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和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
三、工资分配应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及工勤工作,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效能,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二条 工资的类别、组成及发放办法
一、基础工资
学校从全校工资包干总额中,支取个人原每月档案工资的 50% 作为教职工每月的基础工资,工资包干总额剩余部分与学校部分预算外收入捆在一起(称为附加工资),作为其余工资的来源。
二、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学校依据所设岗位的工作责任、岗位技能和职务设立的工作津贴,该项工资总额占附加工资的 30% ,包括:
(一)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是指教职工按所受聘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分为教师岗位津贴、职员岗位津贴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岗位津贴等。该项工资总额占岗位工资的 30% 。
(二)校内职级工资
教师分为一、二、三级和试聘级,一、二、三级的比例分别是 30% 、 40% 、 30% ,试聘级为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职员分为二级,其比例分别是 60% 、 40%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般列为教师一级。该项工资总额占岗位工资的 30% 。
(三)岗位技能工资
岗位技能工资是根据教职工的职称、工作能力、对单位的历史贡献等而设立的津贴。该项工资总额占岗位工资的 30% 。
(四)职务岗位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指教职工受聘学校设立的职务岗位而享受的津贴,包括校长津贴、中层干部津贴、教研组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备课组长津贴等。除班主任津贴可兼得外,其余不兼得。该项工资总额占岗位工资的 10% 。
三、工作量工资
工作量工资是指教职工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任务津贴,该项工资占附加工资的 30% 。
该津贴按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工作量划分为 A 、 B 、 C 三等,任课教师参照其所任科目、班级等确定等次,职工参照其岗位性质、劳动量等确定等次。中层以上干部发教师工作量权重津贴的平均数。
四、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岗位目标考核结果而设立的奖励津贴,该项工资总额占附加工资的 40% 。该工资依据《教学成果奖和工作考核奖发放办法》发放。
第三条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作量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每学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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