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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四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审批权限制度:

1 、请假两节以内,半天以内,一天以内,一天以上,填好请假条,分别由办公组长、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分管领导、校长批准。

2 、无论向谁请假,教师必须先向处室级部主任打招呼,同意后填请假条。请假后必须告诉办公组长,以便掌握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3 、无论请假节次多少,外出办事必须同校长打招呼,半天以上的请假,事后需按请假手续依次销假。

二、请假说明:

1 、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为七天。假期在星期天的星期天记入婚假。在规定假期内不扣考勤奖和考核分,超出部分按考勤制度执行。

2 、产假:女职工产假 90 天,产假在假期的假期记入产假时间(含星期天在内),晚育(女职工 25 岁生孩子)并取得《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可增加两个月产假,即产假为 5 个月。产假在假期内的其假期计入产假。产假结束后,办公考勤与其它教职工一样。小孩不满一周岁,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工作量上可适当照顾。在规定假期内不扣考勤奖,不扣考核分,超出部分按考勤制度执行

3 、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生活在一起的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可请丧假,视情况可准 1 - 3 天假。

4 、函大、电大学员等进修文化考试的学习假,按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离校前三天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准假后方可离校,按时往返。私自离校者、逾期不归者或提前离校者视为旷工。

5 、在规定产假时间内休产假的教师不发结构工资,也不扣工资;教师的婚丧假不超规定时间的不扣考勤,超出部分按请假处理。函授学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请假的,两天之内不扣考勤,超出部分要按正常请假处理,扣完结构工资为止(班主任及中层以上结构工资含班主任奖及领导职务奖)。

三、考评细则:

考勤办公时间:

1 、教师考勤:每天 11 节(早自习,上午 1 — 4 节,下午 5 — 7 节,晚上 1 — 3 节。)

2 、职员考勤: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总务处下午推迟一节考勤),下午第四节其他处室安排值班, 总务处为工作时间。

3 、各处室、级部安排值班,学生上课时间,各处室、年级必须有人值班处理日常事务。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结构工资一半 , 两次扣发当月结构工资。

四、教职工考勤办法:

1 、教职工实行签到制度。

教师每天早自习和三餐后第一节的课前 5 分钟,职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前 5 分钟,到所属处室或级部签到,伙房工人到伙管室签到,迟到 5 分钟以上作缺勤处理。

2 、平日考勤采取处室级部考勤与校领导值日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以处室级部考勤为主。值日领导每天抽查 3 — 4 次,检查教职工考勤办公、上课、自习辅导及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导处,一份给处室级部。

五、考勤规定:

1 、带小孩的女教师,小孩不满两周岁的,每周请假不超过 6 节;小孩两周岁以上,还未上初中每周不超过 4 节,其他任课教师每周不超过 2 节,职员不超过 1 节。教导处统计好名单并公布。

2 、对年满 45 岁的男教师、年满 40 岁的女教师、带小孩的女教师(入学前儿童、小孩在马宋幼儿园、马宋小学上学)、年老体弱者,由个人申请,级部或处室认定后,晚第三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自由处理,不计考勤。

3 、对年满 52 岁的男教师、年满 50 岁的女教师且长年有病的职工,暂不扣工资。

4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教职工每月有 4 节时间处理个人重大事务,须按规定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计考勤但不扣结构工资。

请假节数超过上述规定之后,每节扣 2 元。迟到早退每次扣 5 元 . 会议请假每次扣 20 元 . 无故缺勤每节扣 15 元 , 误课或旷会每节扣 30 元 . 上课迟到或早退每节扣 15 元 , 上课及自习时间随便外出或在走廊逗留每次扣 5 元 . 直到扣完结构工资 . 情况严重者可视情节轻重 , 给予扣罚部分工资直至学年末不计考核档次的处理。

六、 考勤统计及范围:

1 、教职工的考勤以级部(或处室)为单位考勤,一周一次报教导处 ( 附每个人的具体请假时间 ) ,领导值日的考勤报教导处,重叠部分只记一次,教导处每月一次汇总。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级部处室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按规定扣除结构工资。

2 、考勤范围:学校在岗教师、职员、临时工。不包括校办工厂工人、勤工俭学人员、不在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