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师管理
 

昌乐四中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适应教育教学的发展,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创建文明、健康的班学风,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方案

  包括基础奖和成绩奖两部分。

 (一)基础奖

  凡是在昌乐四中担任班主任者,每月基础奖 100 元,由政教处随结构工资发至班主任,每学期 5 个月计算。

 (二)成绩奖。

  政教处根据常规量化积分和学期末年级考试成绩,将三个级部分为一、二、三等。常规量化积分占 70% ,学期末成绩占 30% 。

  常规量化积分最高的年级为 70 分,其他年级按比例折算。

  得分为 X1 = 70×

学期末年级考试成绩得分 X2 = 30×

年级总得分 X = X1 + X2 按得分高低将三个年级分为一、二、三等,奖金为一等人均 150 元,二等人均 200 元,三等人均 260 元。

成绩奖每学期兑现一次,学校发至年级,年级再根据以上标准分三档发至每一位班主任。常规量化积分为下游的,不能评为一档。

三、量化检查分工

1 、值日领导检查及随即抽查:学生正课、自习纪律、是否迟到、两休纪律、班主任靠班。

2 、政教处检查及随即抽查:宿舍内外、卫生区、厕所、餐桌卫生、三餐纪律、自行车的存放、安全、学生违纪、收费、劳动、三操、集体劳动、班主任计划、总结。

3 、总务处检查及随机抽查:公务爱护(含责任区内花草树木、责任牌等保护)、节约水电。

4 、机部检查:学校检查项目均为检查项目,重点查自习纪律、午睡晚睡纪律、教室内外、厕所卫生、班主任考班、靠操、公物爱护。

四、说明

1 、各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每天逐项检查,统一标准,做好纪录,第二天早自习值日组长将检查结果一份存档,一分送政教处。

2 、公物每周四早自习必查,水电及公物爱护随时检查纪录。